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信息 > 正文

【就业专栏】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招聘公告(60)

【发布:林安齐 | 投稿:孙宝怡 | 发布日期:2023-06-08 】

请仔细阅读招聘须知,如果您报名参加招聘,将被视为已经详细阅读本文,并同意我公司的要求。

一、公司简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以普遍服务、寄递业务、金融业务、农村电商等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经营业务主要包括:国内和国际信函寄递业务;国内和国际包裹快递业务;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票发行业务;邮政汇兑业务;机要通信业务;邮政金融业务;邮政物流业务;电子商务业务;各类邮政代理业务;国家规定开办的其他业务。下辖14个市分公司、44个县分公司,4个直属单位,现有从业人员1.8万人,多年来,我公司始终秉承“人民邮政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坚持党建引领,认真履行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义务,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市场化竞争实力,竭诚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邮政服务,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邮政力量。根据发展需要,现诚邀德才兼备、勇于挑战的有志之士加入我公司!

二、招聘岗位

普通柜员岗位。主要负责经办各项开户、销户、存款、取款、转账、挂失、查询等柜面业务。

寄递事业部揽投部客户经理岗位。主要负责本区域内的客户市场调研、市场动态分析、客户分析开发维护及销售等工作。

寄递事业部邮区中心设备维护岗位。主要负责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故障抢修任务等工作。

三、用工形式

合同用工。

四、招聘对象与条件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时面向择业期内毕业生)。

2.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应届毕业留学生(同时面向择业期内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规违纪行为。

2.品学兼优,思维活跃,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

3.乐观进取,善于沟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其中应聘寄递事业部相关岗位的需能胜任长期外勤或倒班工作。

(三)专业条件

1.普通柜员

(1)市内网点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金融学类、计算机类及电子信息类。

(2)县本网点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金融学类、计算机类及电子信息类等可优先考虑。

(3)乡镇网点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金融学类、计算机类及电子信息类等可优先考虑。

2.客户经理

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等可优先考虑。

3.设备维护

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为机械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及电子信息类。

五、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本地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2.本公司现有合同用工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3.原则上县本网点普通柜员入职后,三年内不允许调整至市内网点;乡镇网点普通柜员入职后,三年内不允许调整到县本或市内网点。

4.原则上寄递事业部相关岗位入职后,三年内不允许调整到非寄递事业部岗位。

5.招聘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间被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程序

信息发布→系统报名→简历筛选→笔试环节→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信用排查及体检→讨论决定→公示→上级审核→入职。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申方式进行,即日起,应聘者可登录招聘网申系统,请使用电脑端登录,在线注册选择应聘岗位按要求填报个人简历进行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5日24时。

2.每位应聘人员可申报一个岗位,可进行递补和调剂。同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该岗位不再用于本次招聘。报名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招聘条件等相关信息,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简历一经投递便无法撤销,请慎重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将不予受理。

3.报名时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完整、准确,其中所填写的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应与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信息一致。

(二)简历筛选

简历投递结束后,我公司将以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通过筛选的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环节,未通过筛选的人员我们将不再单独通知。请确保填报的联系方式及邮箱正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注:招聘程序中各环节成绩仅对本次招聘有效,各环节成绩不进行公示。

(三)资格审查、信用排查及体检

我公司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合格人员信用排查和体检。体检项目和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及入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公司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相信各类虚假广告和诈骗信息,谨防受骗。

(三)应聘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在招聘任意环节中终止招聘行为,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1.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

2.未按时取得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3.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正在被查处或受到处理处分的。

4.存在瞒报信息、弄虚作假情况的。

5.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处理的,或被公安机关列为嫌疑人,正在侦查期间的。

7.因涉及案件或违规违纪问题正在被查处或受到处理处分的。

8.不符合我公司招录回避相关要求。

9.在我公司统一规定的报到期限内不能按时报到的。

10.存在其他不适宜录用情形的。

(四)我公司承诺对应聘人员资料妥善保管和严格保密,应聘人员所有资料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无论是否录用,资料不予退回。

(五)我公司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整个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24-3132836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确认。

来源:辽宁人事信息招聘网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