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在养成教育工作方面有突出表现、工作落实有力、成绩卓著的个人,我校根据《长春光华学院养成教育风采集体评选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选出在养成教育工作方面积极实践、深入探索、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的辅导员,综合素质高、行为习惯好、学习状态好的学生个人,作为榜样模范。最终,我院辅导员王皓田荣获养成教育优秀指导教师,学生刘美君荣获养成教育先进个人。
供稿:陈思羽
编辑:
新媒体运营中心